目前精神病高发年龄在20—30岁之间
其主要原因是这个年龄段的人们是社会上最活跃的人群,面临着学习、就业、恋爱、结婚、情感等多方面的内容。也就是说,他们参与社会、“暴露”给社会的机会最多,需要承受的身心压力最大,再加上他们原本经历的事情较少,心理承受能力有限,一旦在社会生活各个环节中发生了不顺利、不理想的事情,就可能引起精神卫生问题,导致精神创伤、精神障碍甚至引发精神疾病。
目前大多数人对精神疾病认识不足,对患者缺乏应有的理解和同情,偏见与歧视现象较严重,致使一些精神疾病康复者产生了强烈的“病耻感”。一些患者和家属即便具有一定的精神卫生知识,认识到疾病的性质,多数人也宁可自己忍受痛苦而不愿寻求精神科医生的帮助,害怕因“精神病”而受歧视,结果延误了治疗,病情加重。
正确的做法是:
家属要正确对待精神病人,从心理上接受病人患病的现实;在服药问题上把他们当作一个真正的病人,在未争得医生同意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自作主张地增加或减少药量;了解精神疾病早期表现或复发先兆,如紧张,进食不规律,注意力不集中,睡眠过多或过少,抑郁或狂躁不安,社交退缩,好发脾气,不服药,焦虑,穿奇装怪服,生活懒散等等;还要了解容易引起复发的因素,如过多或过大的家庭严重不和、失业、离婚等精神刺激,生活不规律,经常熬夜,私自减少或停服药物治疗,滥用酒精和其他违禁药物等等。 精神疾病患者四项注意:
第一、得了精神疾病不可怕,要有正常的心态并及时就医。精神疾病同其他疾病一样,是可以治愈的。一定要相信科学,不要搞封建迷信,及时到专科医院接受正规治疗。
第二、要有战胜疾病的信心、勇气和耐心。不要急功近利、急于求成,只有按医生的要求去做才能战胜疾病,重获健康,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目标。
第三、自己吃什么药,药量多少,什么时候减药或停药都必须严遵医嘱。切不可自作主张,盲目行事,那样对疾病的恢复将有百害而无一利。
第四、自己要积极融入到社会当中,多争取亲人朋友以及整个社会的理解、关心、爱护和帮助。
【 精神疾病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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